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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749

  

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我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参加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合格名单见附件1)。

3.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高校兼职教学人员、教辅人员、临聘人员以及2023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体检合格。

三、工作安排

(一)体格检查

1.申请人持《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附件2)到北校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206元/人)。

2.体检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4日(下周一至周三),每天50人,分学院安排如下:

体检日期

单位安排

5月22日

草业、动科、动医、园林、化药、机电、经管、林学、农学

5月23日

葡酒、理学、人文、生命、食品、水建、水保所、图书馆

5月24日

未来院、信息、语言、园艺、植保、资环、素质、体育部、其他单位

3.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表需按要求粘贴照片(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基本信息栏目填写完整,体检当天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校医院体检办公室。

(二)集中报名

请各相关单位统计本单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于5月29日上午11时前统一将以下材料交到南校区数字化楼201室:

1.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须与体检表、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背后注明学院姓名)。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或《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陕西省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jsfz@nwsuaf.edu.cn

(三)名单公示

教学发展中心初审后将报名登记表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报陕西省教育厅及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四)认定网报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于6月5日至6月1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用户手册见附件5)。具体事项安排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五)材料审核

6月30日前,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将网报人员的《陕西省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体检表、学位证原件、校园网公示截屏证明,无犯罪证明以及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学历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等(其中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

(七)资格认定

7月20日前,省教育厅进行最终数据处理与编号后,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辅导员只能申请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申请任教学科、专业从附件6、附件7中选择)。

3.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所有使用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规格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确保我校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人:杜秋慧

联系电话:87080241 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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