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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环工类、地科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院环工类、地科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吕家珑、闫德忠

副组长:张青峰

成员:王旭东、王云峰、田长河、耿增超、王进鑫、梁东丽、刘梦云、教学办人员、2016级辅导员、班主任、2016级各班班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成绩兼顾原则。

3.坚持专业布局、教学资源及学科专业持续稳定发展原则。

三、分流对象及专业指标

1.分流对象:按大类招生培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专业分流指标:根据环工类、地科类学生专业分流摸底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等,2016级环工类、地科类各专业分流指标如下表:

大类

分流专业

接收分流学生班级数

备注

环工类

资源环境科学

2个班

每班最多32

环境科学

2个班

每班最多32

环境工程

2个班

每班最多32

地科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或2个班

每班最多32

地理信息科学

1或2个班

每班最多32

四、分流办法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专业指标、学分成绩排名(第一学期学分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某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对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由学院调整到有空额的专业。

五、时间安排

4月17-20日,环工类、地科类学生专业分流摸底调查。

4月21-27日,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情况,学生申报填写分流志愿表。

5月10日前,公示分流结果,上报学校。

六、其他

1.环工类学生只能在环工类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地科类学生只能在地科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 环工类、地科类分专业后学生,可按照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3. 由2016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分流申报并填写申报表,专业分流申报表于2017年4月28日前交到学院教学办。

 

附:资环学院2016级环工类、地科类学生专业分流申报表。

                         

                         资源环境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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