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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国家、学校和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8名(其中2015级6人,2016级6人,2017级6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名额44名(其中2015级16人,2016级15人,2017级13人),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基准名额47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两个等级,共计资助金额121.8万元,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年级根据学院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 号)执行。同时,2015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17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10名(其中2015级3人,2016级4人,2017级3人)。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 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5名,其中一等助学金6名(2015级2人,2016级1人,2017级1人,2018级2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助学金19名(2015级5人,2016级4人,2017级5人,2018级5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 300 字左右)。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拟定2016级),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 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 纸正反面套印)、《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4.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水保专业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拟定2016级),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成绩单》、《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5.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6.广州校友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拟定2017级),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7.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拟定2015级),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8.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拟定2017级),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9.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0.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9名(2015级3名,2016级2名,2017级2名,2018级2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1.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2.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根据“九九公益”捐赠款进行指标配比,奖励名额3名(2015级1名,2016级1名,2017级1名),奖助金额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诚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选名额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0元。具体评选办法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执行。学院会组织申请者笔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需提交材料: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要求手写成稿,如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SCI/EI收录的学术研究论文必须见刊或提供DOI号,同时提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类刊物、B类刊物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提供杂志原件和杂志封面、目录及见刊文章复印件;取得发明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资环学院王同川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资源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每年奖励名额为10名(其中2015级3人,2016级4人,2017级3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5.资环学院于宁楼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资源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7名(其中2015级2人,2016级2人,2017级3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于宁楼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6.李唐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资源环境科学和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奖励名额4名(其中2015级1人,2016级2人,2017级1人)。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唐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17.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请对2017-2018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不再递补)。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8。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4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4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和《本科生成绩单》。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要求同时报送2018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名单见附件8)。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九九助学金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科生成绩单》。

  6.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相关单位须对2017-2018学年度5名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7.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各单位须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8.华福证券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5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9.中天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0日-9月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4日-9月26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于9月26日将相关材料汇总于各年级辅导员处;

  3.院系初审(9月27日-10月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学生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本科生成绩单》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生班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连续性资助项目除考核不合格外,不得因要申请其他奖助学金而放弃,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停止新生评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深圳爱心校友奖学金、农一网奖助学金、恒天然奖学金2018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已经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学生同一学年不可同时享受2项及以上社会类奖助学金。

  (四)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产生。已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享受。

  (五)各年级于9月25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评选工作,9月27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六)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0057

  资源环境学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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