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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2022级相关学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教发〔2022〕148 号),现将我校2023年度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开设专业及相关要求

1.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2.报名条件。修满主修专业第一年的全部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GPA 在 2.0 及以上;所选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与主修学士学位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3.学习年限。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同时终止。

4.学位申请条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规定的任务(含毕业论文(设计)),可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课程 GPA 在 2.0 以下,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中等(或 70分)以下,没有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5.学业成绩及证书管理。学生未能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已取得的课程成绩记入学业成绩档案,但不纳入学生主修专业 GPA 及平均学分成绩计算。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初审。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条件学生根据拟申请的招生类型填写对应《申请表》,并报送至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资格初审后,提交到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报名。

(二)开课学院审核备案。7月13日-14日,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复审,择优选拔,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辅修招生工作,选拔程序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结果及时告知学生。

2.辅修相关学费依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进行收取。

教务处联系人:王惠平 电话:87091823

教务处

2023-07-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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