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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新进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10-10    浏览次数:

     

  为了满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提高青年教师的选聘质量,完善教师选聘机制,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根据学校《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发【2014】382号)文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补充规定》(校人发【2016】138)号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

  2.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同等条件下,具有国外研修经历者优先。

  3.教育背景中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所申请的专业(学科)相符。

  4.根据各专业及学科的差异,原则上申请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和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申请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SCI收录1篇以上、或A类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4篇以上。

  5.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原则上博士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

  6.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7.全职来校工作。

  二、选聘程序

  1.各系、学科带头人根据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团队建设等教学科研工作提出当年的进人计划,经教授会员会审议后确定。

  2.学院成立师资选聘小组,成员由教授委员会、学院领导、系主任以及拟配备青年教师的团队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组长。

  3.师资选聘小组的职责是对申请人进行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进行综合面试、考察评议,投票决定是否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师资选聘结果进行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备案。

  三、考核要求

  1.预聘制教师在三年考核期内要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聘期内要求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依托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一项。

  2.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师要以第一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A类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且被SCI(JCR三区以上)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被收录论文SCI(JCR三区以上)影响因子大于5的一篇。

  3.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的教师以第一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A类以上论文不少于4篇,且被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4.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以第一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A类论文不少于5篇,或发表被SSCI、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0学时。

  5. 所有专业的新进教师均需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其中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完成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0学时;并且在教学质量评价中达到合格以上。

  6. 要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工作,以及其它公益性活动。

  四、其它事项

  1.新进的青年教师必须进入学院的科研团队。

  2.学院在青年教师报到后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平台,以及办公桌椅。

  3. 除考核指标外,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考核不合格: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完成学院或团队分配的任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或教育部有关师德师风要求;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者。

  4.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含高层次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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