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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验示范站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020-05-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试验示范站建设与管理,保证试验示范站的科学规划建设和持续发展,真正建成一批具备“四位一体”功能的“百年老站”,为学校创建以产学研紧密结合为特色的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支撑。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深入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意见》和《试验示范站(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校外试验示范站建设标准规范如下:

一、学科人才条件要求

1.试验示范站主体学科属于我校优势或特色学科,符合学校“7+4”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对学校优势和特色学科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支撑作用。

2.试验示范站首席专家应为学校本学科领域的骨干成员,并在本区域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试验示范站必须建立多学科的专家团队,驻站工作的团队成员应有10人以上,并至少包括3个以上学科专业。

4.首席专家和团队成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地方产业服务,积极争取各方资源,保障试验示范站良好运行和持续发展。

二、产业基础要求

1.试验示范站建设所针对的产业应为国家农业战略性产业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

2.产业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和规模,种植业在面积上一般应达到100万亩以上,养殖业一般应达到100万头(只)以上。

3.市县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政策措施到位,能够无偿提供土地,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并与学校签署有共建试验示范站的长期合作协议。

三、设施建设标准要求

1.在产业核心区应有满足试验研究与示范的核心园区或场所,土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亩;园区土地和设施,地方政府或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函件)或以校地共建协议形式提供给学校长期无偿使用。

2.试验示范站周边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配套齐全,交通方便,通讯畅通,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安全可靠。

3.应建设具备满足10名以上专家驻站生活、工作以及学生实习实践、基层技术骨干和职业农民培训的配套设施。试验示范站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专家人均办公生活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并配备独立卫生间和洗浴设施。

4.试验示范站应建立基本的试验示范设施,主要包括:试验示范园(场)、实验室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室、田间气象和土壤数据监测设备,以及必要的冷库、温室等设施。

5.试验示范站需有安全采暖和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6.试验示范站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管理运行要求

1.实行校地共建

新建试验示范站由地方政府或企业无偿提供土地并投资建设全部设施,并提供日常运行与示范推广经费、专家业绩津贴(不低于学校津贴标准),学校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学校选派首席专家和科技人员负责试验示范站试验示范工作的实施。地方政府选派基层农技人员参与试验示范工作和日常管理,地方参与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和工资待遇保持在原单位不变。

2.校院管理职责

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学校规划建设的试验示范站,学校主要从标准制定、立项论证、项目验收、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宏观管理,日常管理由学院具体负责,积极吸纳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参与管理。学校鼓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与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合作,建立不同形式的试验示范站。

3.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验示范站建设标准》,每三年对试验示范站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估,对达到标准要求,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后续项目支持;对达不到标准要求,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建设。整改后,经考核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予以摘牌,后续不再支持。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合作建立的试验示范站,经学校考核评估,达到学校要求标准的,给予挂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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