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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2-11-05    浏览次数:

     

研院[2012]17号

第一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以下简称博士论坛)是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的重要平台,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博士论坛质量,规范博士论坛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论坛宗旨:为我校博士生提供一个高起点,高水平,高层次,多学科和多视角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开阔博士生学术视野,激发学术热情,启发创新思维,不断提高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第三条  博士论坛交流内容与方式:

1.博士论坛以学术论文汇报、研讨的形式,就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问题和有关科学研究开展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

2.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对学术论文汇报现场点评,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专题学术报告;

3.邀请相关产业、企业的管理或技术专家围绕产业、企业发展战略及其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作专题报告。

第四条  博士论坛学术论文交流以我校在读博士生为主,可邀请部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优秀在读博士生(占交流人数10%左右),适当吸收部分优秀在读硕士生。举办分博士论坛的学院应对报名参加博士生学术博士论坛交流的论文进行认真筛选,保证论文交流的质量。

第五条  博士论坛的组织:

1.博士论坛由研究生院主办,各学院按学科分类独立或联合承办博士论坛分论坛。每年设10个分论坛。

2.博士论坛一般在每年10月开始举行,为期一月左右。各分论坛应在期限内完成学术交流活动,并将分论坛书面总结报研究生院。

3.博士论坛成立组织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学位与研究生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有关学院主管研究生的院领导及部分专家组成,负责博士论坛举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论坛由举办单位按照博士论坛专题设立工作组,成员由相关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及博士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做好专题论坛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组织专家做好本专题论文的遴选、评审及博士生论文报告的点评工作;负责参加博士论坛人员的接待、博士论坛期间各种报告会、讲座、研讨会和参观联谊活动的组织,分论坛总结及论文汇编等各项工作。要积极发挥研究生在博士论坛组织活动中的作用,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4.博士论坛组织及承办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博士论坛信息,做好博士论坛宣传工作。

5.博士论坛组委会应提前征集博士论坛学术论文,并做好博士论坛入选论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第六条  博士论坛优秀论文奖励及优秀论文集汇编。每个分论坛在学术交流的博士生中评出博士论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在学院公示。由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论坛优秀学术论文证书”。获奖论文汇编成博士论坛优秀论文集。

第七条  博士论坛经费以学校设立专项资助为主,各承办单位积极筹集经费作为补充。博士论坛专项经费中获奖论文奖励及开幕式、闭幕式费用由研究生院统筹使用,其余经费划拨给分论坛举办单位。经费包括校外专家、博士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博士论坛会议资料费、论文评阅及讲座酬金等。博士论坛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第八条  分论坛承办单位的申报与确定:每届博士论坛设立的分论坛由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组织遴选确定。申请承办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承办单位须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水平较高,学科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

2.博士论坛组织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

3.承办学院能够在人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博士论坛各项活动的开展;

4.申请承办单位须填写并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博士论坛承办申请表》。

第九条  博士论坛总结:各论坛活动结束后,统一形成分论坛总结材料,包括:

1.分论坛总结一份,含博士论坛概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

2.参加学术论文交流的研究生名册、论坛学术论文报告集各一份;

3.博士论坛活动相关图片、会议资料及学术报告多媒体资料一套。

研究生院根据各分论坛总结及博士论坛整体情况认真开展博士论坛总结,为进一步提高博士论坛水平提供依据。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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