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首页» 研究生教育» 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31    浏览次数:

     

校研发〔2021352


各有关学院(所)、处(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8月30日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年11月23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

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的指导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体现。

二、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是衡量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依据。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位论文须经同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学位: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3份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且结果均为优秀者(得分90分及以上);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硕士学位论文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所属学科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见附件。

三、本办法从202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1级以前的研究生参照本办法执行。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校研发〔2011〕162号)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