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符合教学、科研、管理规律的考核评价导向,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校人发〔2014〕3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二)全面考核、突出绩效;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四)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考核相结合,以二级单位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
第三轮岗位聘任已聘用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机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德忠 吕家珑
成 员:王旭东 李 志 王云峰 田长河 张青峰 王进鑫
耿增超 梁东丽 刘梦云 刘思春 李 平
主要负责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审核教职工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内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初步认定考核结果;负责受理教职工聘期考核的投诉与申诉,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调解,做出结论。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平
成 员:严小良 吴小平 王 红 杨岩荣
主要负责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的初步审查工作。
四、考核等级及认定
按照第三轮岗位设置,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期考核分为3个等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1.考核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考核基本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但完成聘期岗位主要目标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核为基本合格:
(1)教学为主型教师,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人才培养任务;
(2)教学科研型教师,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人才培养和科研任务;
(3)科研为主型教师,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科研任务;
(4)科研推广型教师,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科研和推广任务;
(5)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主要任务,但其中一项工作量饱满,成绩突出,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a.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b.累计到位经费达到聘期任务的2倍及以上;
c.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项(前5名)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前3名);
d.在中科院大类一区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二区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e.教学工作量饱满,年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128学时及以上。
(6)科研推广型教师,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中的主要任务,但科研或推广成绩突出,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a.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b.累计到位经费达到聘期任务的3倍及以上;
c.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项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前5名)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前3名)。
3.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基本合格的考核标准;
(2)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违反教师师德规定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或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结论,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
b.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擅自离岗(含出国逾期不归)连续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20天以上;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c.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d.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f.受到行政记过(不含)以上处分;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不含)以上处分;
g.其他经所在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二)非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非教师岗位包括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进行聘期考核。
1.考核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考核基本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岗位主要目标任务。
3.考核不合格
聘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服务态度差,师生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教师岗位考核不合格(2)条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五、各类各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见附件(《资源环境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6日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教职工完成《考核表》的填写,院属各单位全面评价本单位教工聘期内的履职情况,并于26日前以系(所、中心)为单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交学院行政办公室(322)。
2.3月31日前
学院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完成对教职工聘期考核材料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召开聘期会议,评议、认定考核结果。
3.4月16日前
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推广项目经费等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复核并在5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反馈个人。
个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监察小组申诉。
4.4月20日前
将聘期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七、相关说明
1.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各位教职工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表,严格考核,确保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教职工2017年度工作任务纳入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因此考核表中填写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工作任务情况。
3.经学校批准,聘期内访学、进修、培训、产假、转岗或挂职的职工,需承担在岗期间的相应工作量,按照折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考核。
4.2013年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参加本轮考核,考核结果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考核结果为准。
5.2014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按照要求填报《2014-2017聘期考核表》,单位不做考核。
附件:
1. 教师岗2014-2017聘期考核表
2. 实验技术岗位2014-2017聘期考核表
3. 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位2014-2017聘期考核表
4. 教职工2014-2017聘期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5.资源环境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资源环境学院
2018年3月22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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