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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组

组  长:闫德忠 田霄鸿

副组长:田长河 王  建

成  员:张浩然 王琦俐 姜  悦 李国旻 王昱泽

薛曾辉  秦一郎 帕力夏提 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统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奖学金类别及要求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为16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名额为39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人和2500元/人两个等级。

2.评选要求

2018级、2019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

2020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 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学生〔2017〕4 号)执行。

同时,2018级、2019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20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仔细查看附件2及附件9,务必填写准确)、《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9名。

2.评选要求

2018级、2019级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2020级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 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评审材料须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业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


专业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奖励标准分2000元/人、1500元/人和1000元/人三个等级,奖励不超过学生总数30%

2.评选要求

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

2020级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 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未尽事宜参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专业奖学金评定以前期各年级学业成绩和综测(素测)的测评结果为依据,暂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

10月11日-14日,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申请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10月15日-16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10月17日-19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10月20日起,学校对各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见《资环学院2021-2022学年各年级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2.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与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3.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审批表、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单》按教务处要求统一自助打印。请各年级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4.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0057。


附件1:资环学院2021-2022学年各年级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评定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7: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8: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9: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常见问题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编辑:薛曾辉     终审:田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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