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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文明教室创建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意识,提升学生公德素养,拓展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和实施途径,将文明教室创建工作纳入文明校园建设之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教室指学校实施教学及与之相关活动的场所,包括南校区三号教学楼二层所有教室所属楼道。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成立学院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文明教室创建各项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成  员: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志愿者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各类教室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第二课堂”活动需要。要求任课教师带头遵守教室管理使用规范、参与文明教室管理,严格课堂考勤并在课堂内加强对学生不文明行为的批评教育,教师工作部协助;院团委成立文明教室创建检查评比工作组,制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文明教室创建工作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文明教室创建检查评比和学生文明行为日常纠察;宣传部负责做好教室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文明教室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的宣传展示。

第五条院团委承担文明教室创建的主体责任,将学校分配的教室资源再具体分配至本单位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管理教室;深化内涵建设,结合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做好德育、美育和育等思政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做好跟踪检查指导,及时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三章 创建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 文明教室创建内容包含教室的管理、使用、环境维护等方面,旨在通过格化管理,发挥院系、班级、学生在文明教室创建过程中的主责主体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公德意识和行为文明,解决公用教室违规占座、私人物品乱摆乱放、不重视环境维护、将课桌椅挪出教室等突出问题,把文明教室创建作为学生德育、美育和育建设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抓手。

第七条 管理方面,要规范到位。各班级要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以下教室管理规范,并逐渐养成行为自觉:

1.进入教室应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严禁教室内饮食、吸烟、追逐打闹等不文明行为。

2.自觉爱护教学设备和设施,维护教室和教学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并摆放到位,严禁在教室堆放杂物。

3.未经允许,严禁将教室和公共区域内的课桌椅搬出教室或随意挪动。

4.严禁在教学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移动和毁坏防火器材和防火标志,节约用水用电。

5.主动杜绝安全隐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学楼,严禁车辆进入教学楼。

6.师生和其他工作人员有义务制止教学楼内各种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使用方面,要科学合理。学校各类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筹调配,在保障教学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授权各学院自行审批本单位包干教室的课余使用,使用范围主要是低年级集中晚自习、学生自习、学生党支部定期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学术讲座和素质拓展报告等课外教育教学活动。没有安排课内外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室须向全体学生开放用于自主学习,由包干班级负责督促学生个人遵守以下使用规范:

1.学生应在课前主动擦净黑板,课后自觉整理教学用具并将桌椅归位、摆放整齐,最后离开教室者应关闭门窗和电源。

2.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教室和公共区域随意涂写、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资料等。

3.严禁以各类物品或文字标识等形式长时间占用座位。

4.教师科研室使用实行预约制,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占用教师科研室。

5.尊重他人动,主动配合教室管理人员工作,发现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第九条 环境方面,要卫生整洁。各班级要在后勤保洁人员打扫的基础上,督促学生个人主动配合协助后勤保洁人员工作,定期做好包干教室环境卫生维护,做到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墙面无涂画、地面干净无垃圾等教室环境创建要求,严禁学生在教室内私自张贴涂画布置。

第十条 各部门在文明教室创建过程中,每天晚上清理一次包干教室和楼层公共区域内的占座物品或资料,清理工作造成的占座物品或资料丢失责任由占座学生自负。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文明教室创建工作检查办法及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意识,提升学生的公德素养,有力维护教室环境整洁、安全卫生,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秩序,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文明教室创建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1)检查时间

南校三号教学楼:晚上22:00-22:40,每周检查七次。

(2)检查方法

参考南校教室分配表,请各部门自行组织志愿者每天去清理包干教室。院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将于固定时间段进行抽查,并根据评分标准对每间教室进行打分。

二、 评分标准

(1)环境维护(60分)

1.桌椅按照教室布局规范要求摆放整齐、桌面无涂画。(10分)

2.教室墙面无乱涂乱画、墙角无灰。(10分)

3.教室环境卫生整洁,窗明桌净,地面干净无垃圾。(10分)

4.维护教室和教学设备设施卫生整洁,教室没有堆放杂物现象。(10分)

5.教室内未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0分)

6.教室内公共设施均可正常使用,以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10分)

(2)文明使用(40分)

1.未发现教室和公共区域内的桌椅搬出室外或乱摆乱放,没有以各类物品或文字标识等形式占用座位现象。(10分)

2.学生进入教室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没有在教室内饮食、吸烟、穿拖鞋、追逐打闹等不文明行为。(10分)

3.教室和公共区域未发现随意涂写、刻划或私自张贴涂画布置、损坏公物等现象。(10分)

4.教学楼内未发现有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接拉电线等行为,防火器材和防火标志完整;做到教室无人时,电源、窗户等处于关闭状态。(5分)

5.在自习或举行班会等集体活动时,遵守纪律,不影响其他教室正常使用;没有举办娱乐性活动。(5分)

三、 监督措施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每周会不定时抽查各班包干教室的清理情况。

每周院办公室将对当周抽检的结果进行统计,计算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包干的所有教室当周所得平均分,并以该平均分代表当周该部门文明教室创建活动所得分数;同时每学期期会对该学期每个教室每周抽检的平均分进行统计,计算每个部门包干的所有教室该学期所得平均分,并以该平均分代表本学期该班级文明教室创建活动所得分数。

1.若当天某教室抽查平均分在80分以下,院办公室将会对当天值日同学提出批评并公示。个人累计被批评公示达到三次,扣除个人本学期综测0.05分。

2.若校生活部抽检时,某教室出现上述不文明现象,会对该教室当天值日同学扣除个人本学期综测0.05分。

3.院办公室将对每周各部门的文明教室创建活动进行评分,并对分数最低且低于80分的部门提出批评和公示。部门累计被批评公示六次,扣除班级整体综测0.05分。

4.将各部门志愿者个人参与文明教室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学校各类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凡是对创建工作不投入、消极应对的部门或个人不得获评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5.本学期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得分最高的部门,将给予“优秀文明部门”称号。

资源环境学院团委、研究生会

2023年10月12日

编辑:朱陇强     终审:田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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